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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标准编号:SL/T 72-2025 标准类别:行业标准 功能序列:监督与评价 状态: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实施日期:2026年03月22日 发布单位:水利部 标准简介: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T1—2024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程》的要求,对SL72—2013 《水利建设 项目经济评价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11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国民经济评 价,财务评价,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不确定性分析和风险分 析,方案经济比选,费用分摊,改、扩建项目经济评价,区域经 济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经济评价综合分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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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内容、深度、方法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阶段的经济评价。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结合项目特点,有目的地开展法律政策、法规及社会经济资料的调查、分析和整理等基础工作。

水利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可分为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对社会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如国民经济评价合理,而无财务收入或财务收入小于年运行费时,可只进行财务分析计算,提出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资金来源;对具有综合利用功能的水利建设项目,应对项目整体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遵循费用与效益计算口径对应一致的原则。宜通过有、无对比,坚持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

资金时间价值计算的基准点应定在建设期的第一年年初,投入物和产出物除当年借款利息外,均按年末发生和结算。

在进行项目方案研究和比较时,应根据项目的各项功能,对项目的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并分析项目各项功能的合理性,协调各项功能的要求,合理选择项目的开发方式和工程规模。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其中,运行期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或按下列规定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