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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隧洞安全鉴定规程 标准编号:SL/T 790-2020 标准类别:行业标准 功能序列:质量与安全 状态: 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30日 实施日期:2020年09月30日 发布单位:水利部 标准简介:根据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5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总则; 现状调查; 安全检测; 安全复核; 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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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水工隧洞安全鉴定工作,规范其技术工作的内容、方法及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成运行的1级、2级、3级水工隧洞安全鉴定,4级、5级水工隧洞可参照执行。

水工隧洞安全鉴定范围应包括进口段、洞身段、出口段及附属建筑物。

水工隧洞安全鉴定应包括安全评价、技术成果审查和鉴定报告书审定。

水工隧洞在建成投人运行达5年,此后间隔 10~15 年,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当水工隧洞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安全鉴定:

发生较大险情。

水情、工情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安全运行

遭遇泥石流、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有其他需要的。

水工隧洞管理单位应负责所管理的水工隧洞安全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委托具有能力的安全鉴定承担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应负责水工隧洞安全鉴定成果的审查和审定。

水工隧洞安全鉴定成果报告和鉴定报告书的编排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1.0.8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25295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 33112 岩土工程原型观测专用仪器校验方法

GB50086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