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理规范
标准编号:SL/T 523-2024
标准类别:行业标准
功能序列:监理与验收
状态: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实施日期:2024年04月30日
发布单位:水利部
标准简介: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一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SL523一2011<<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进行修订,标准名称更改为<<水土保持监理规范>>。本标准共5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监理工作内容、机构与职责;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
- 标准详情
为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统一技术标准,保障监理工作质量,提高水土保持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依法应当开展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和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并应具备相应水土保持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并应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
水土保持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水土保持监理应按下列依据开展工作:
与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批复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含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批复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水土保持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T1577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GB/T2249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SL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88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336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范
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